质量方针
科学 客观 独立 公正
质量目标:
1. 确保委托方的有效投诉率低于2‰;
2. 委托方最终满意率不低于98%;
3. 鉴定报告及时率大于99%;
4. 鉴定结果采信率大于98%;
5.出庭率确保100%。
质量方针释义
1. 科学:尊重科学,坚持科学方法、科学标准;使每个鉴定均是专业的判断。
2. 客观: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事实,确保鉴定活动的客观性;
3. 独立:独立进行鉴定;鉴定不受行政的、经济的和其他方面的干预,确保独立性;
4. 公正:为委托方提供公正的鉴定,使鉴定结果均能被委托方采信。